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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問答 “全電”發票如用于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或申請出口退稅、代辦退稅的,如何確認?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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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遼寧熱點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關于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受票試點工作的公告》(2022年第2號)第六條的規定:遼寧省納稅人取得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全電”發票、帶有“普通發票”字樣的“全電”發票、紙質專票和紙質普票等符合規定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如需用于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或申請出口退稅、代辦退稅的,應按規定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確認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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