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務業相關涉稅問題總結
旅游服務,是指根據旅游者的要求,組織安排交通、游覽、住宿、餐飲、購物、文娛、商務等服務的業務活動。本文對旅游服務業相關涉稅問題進行總結。 一、增值稅 (一)稅目 銷售服務生活服務旅游娛樂服務旅游服務 (二) 旅游業涉稅,涉稅[詳情]
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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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關于納入實名制管理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名單的公告
摘要:依據《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3號發布)、《涉稅專業服務信息公告與推送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2號發布),現將未經行政登記的稅務師事務所名單公告。未經行政登記不得使用“稅務師事務所”名稱,不能享有稅務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 涉稅,天津稅務局[詳情]
20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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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從事航道疏浚,是否屬于提供四項服務的范圍?
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規定,航道疏浚屬于“物流輔助服務—港頭碼頭服務”,屬于39號公告所稱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四項服務的現代服務范圍。 增值稅,企業增值稅[詳情]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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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通過講座形式開展的教育服務,增值稅有優惠政策嗎?
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再保險、不動產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68號)規定,一般納稅人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另外,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非學歷教育服務,包括學前教育、各類培訓、演講、講座、報告會等。 增值稅,增值稅政策[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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