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降費政策操作指南: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減稅,貴州省[詳情]
20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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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車輛保險時一并交納了車船稅,請問發票應如何開具?
根據《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12號)規定,2016年5月1日起,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開具增值稅發票時 車船稅,廣東省稅務[詳情]
202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