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于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納稅申報的通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郵寄納稅申報辦法》(國稅發〔1997〕147號印發,根據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部分稅務部門規章的決定》修正)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有關規定,現將納稅人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適用范圍 匯算清繳,納稅申報[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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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企業清算環節涉稅分析
一般而言,房地產企業進入尾盤清算環節后,可供稅務籌劃的空間已經非常有限,但這不意味著,在此階段的稅務籌劃工作就顯得毫無疑義的。 [詳情]
20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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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庫和車位,預繳土增稅有區別嗎?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對購房者隨房屋一并購買的地下室、車庫,在預征收土地增值稅時,采用隨房確定的原則,房地產開發企業對購買者未購買房屋但單獨購買了地下室、車庫、閣樓的,按照其他房地產項目征收土地增值稅。 土增稅,車庫,車位[詳情]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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