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政策,除已明確政策執行起始時間的條款,以及由國家統一出臺的政策外,其余政策均自2021年6月1日起實施。各項政策牽頭單位會同相關責任單位,逐條研究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確保與政策清單同步出臺。同時制定考核辦[詳情]
20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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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等10個稅種中一個或多個稅種,請您使用新的《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詳情]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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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獲得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經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自2021年1月1日起,房產稅房產原值減除比例由城市20%、縣城25%、建制鎮和工礦區30%,統一調整為30%。從而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實質性減輕企業負擔。[詳情]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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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第50號修改),國家稅務總局麗水市稅務局對本單位現行稅務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麗水市稅務局全文失效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詳情]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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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由于欠費影響您正常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請在2021年4月30日前繳清2020年度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稅務部門推薦使用“支付寶”、“微信”搜索“浙江稅務社保繳費”[詳情]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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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的財產已出租、已設立擔保物權等權利負擔,或者存在共有、權屬爭議等情形的,應當一并申報;債務人的動產由第三人占有,債務人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其他財產權等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應當一并申報。[詳情]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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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關聯申報的納稅人,應當在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即5月31日前),同時附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詳情]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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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可通過重慶市電子稅務局(https://etax.chongqing.chinatax.gov.cn/)進入“企業所得稅、財產行為稅合并申報”模塊進行申報。納稅人還可根據辦稅習慣,選擇使用原申報模塊進行企業所得稅、財產行為稅申報。[詳情]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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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0日,全國切換完成“單一窗口”標準版出口退稅(金三版)后,標準版出口退稅項下“外貿企業(金三版)”“生產企業(金三版)”兩個功能模塊,統一更名為“外貿企業”“生產企業”。[詳情]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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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行政區域內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見附件1);征收農用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其補償標準按照同一區片的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土地補償費由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征地實施機構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44號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分配。[詳情]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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