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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這樣開票不得享受增值稅免稅優惠
202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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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征收率為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能否享受增值稅免稅優惠?
解答:
眾所周知,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應當開具免稅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法規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法規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等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6號)
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的,應按規定開具免稅普通發票。納稅人選擇放棄免稅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開具征收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納稅人選擇放棄本免稅優惠的,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需要注意,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發票征收率應為3%,不得將征收率開具為1%、0%或者免稅等。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征收率為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不能享受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規定的免征增值稅優惠。
實務中,部分省市稅務局(比如江蘇省)已經升級了增值稅發票開票系統,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時,稅率欄默認為“免稅”。
當選擇的商品稅率為3%時,如符合公告規定的免稅條件,系統將在開票界面把稅率自動轉換為“免稅”。
如果納稅人放棄選擇“免稅”,將稅率修改為3%或1%時,在點擊“打印”按鈕時,系統會彈出開具理由選擇框,此時需要選擇開具理由方可將該張發票開具成功。
因此,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征收率為3%或1%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首先要確認“放棄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才能開具發票;開票后,就需按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稅,不得再享受增值稅免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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