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耕地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自2019年9月1日開始實施。下面為您解析耕地占用稅的計稅依據以及稅額計算。今天小編來帶大家了解一下耕地占用稅計稅依據是什么?稅額如何計算?
內容
一、計稅依據
第三條 耕地占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一次性征收,應納稅額為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平方米)乘以適用稅額。
耕地占用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
二、稅額計算
第四條 耕地占用稅的稅額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過一畝的地區(以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為單位,下同),每平方米為十元至五十元;
(二)人均耕地超過一畝但不超過二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八元至四十元;
(三)人均耕地超過二畝但不超過三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六元至三十元;
(四)人均耕地超過三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五元至二十五元。
各地區耕地占用稅的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人均耕地面積和經濟發展等情況,在前款規定的稅額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本法所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耕地占用稅平均稅額表》規定的平均稅額。
第五條 在人均耕地低于零點五畝的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適當提高耕地占用稅的適用稅額,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過本法第四條第二款確定的適用稅額的百分之五十。具體適用稅額按照本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的程序確定。
第六條 占用基本農田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條第二款或者第五條確定的當地適用稅額,加按百分之一百五十征收。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八號)
總結
1.規定了耕地占用稅的稅額幅度。考慮到我國不同地區之間人口和耕地資源分不均衡,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為了協調政策,避免批零地區稅額標準過于懸殊,耕地占用稅施行差別定額稅率,在稅額選擇上給與了省、自治區、直轄市一定的自主權。
2.規定了耕地占用稅使用稅額確定程序。主要有以下變化:
(1)省、自治區、直轄市耕地占用稅稅額的平均水平,從原先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改為由本法通過附表進行規定,增強了稅法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耕地占用稅的確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核定”改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3)增加了“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的規定。
4.取消了對“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可以提高稅額的規定。
5.增加了在占用基本農田時,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加收的規定。
案例/解析
問:耕地占用稅應納稅額如何計算?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耕地占用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0號)第一條的規定:耕地占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屬于耕地占用稅征稅范圍的土地(以下簡稱“應稅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應稅土地當地適用稅額計稅,實行一次性征收。
耕地占用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土地面積×適用稅額。
應稅土地面積包括經批準占用面積和未經批準占用面積,以平方米為單位。
當地適用稅額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的應稅土地所在地縣級行政區的現行適用稅額。票,即便沒有發票專用章也都是有效的。所以,如果取得了合法有效的電子專票,符合稅前扣除的相關規定,是允許扣除的。
耕地占用稅計稅依據是什么?稅額如何計算大家都明白了嗎?希望以上內容可以幫到大家。
?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