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銷茶是否免征增值稅?
答: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幾個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1994〕財稅字第60號)規定:“三、對國家定點企業(名單見附件)生產和經銷單位經銷的專供少數民族飲用的邊銷茶,免征增值稅。 茶葉增值稅,免征增值稅[詳情]
2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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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面向特色功能區的“稅務藍服務站”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聯合青島藍谷管理局成立“稅務藍服務站”。作為青島市稅務局面向功能區設立的首家服務站,該服務站堅持黨建引領,通過提供“個性化”涉稅輔導、“針對性”稅收分析、“全方位”稅收評估、“全職能”納稅服務,致力于打造支部共建、財稅合力的涉稅服務品牌。 青島[詳情]
20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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