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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熱點問答 寧夏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如何申報繳納?
202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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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夏熱點問答
答:根據《關于2022年社會各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的公告》規定:
“1.用人單位采取自核自繳的方式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殘保金。用人單位須對填報的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中所填報相關數據真實性負責,如經查證所報數據不實,用人單位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行政事業單位可以使用稅務機關提供的登記號碼 (社會信用代碼或在稅務部門申報社保費的登記號碼)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殘保金。對沒有社保費編號或社會信用代碼的行政事業單位需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組織臨時登記后申報繳納殘保金。
3.企業繳費單位應在申報期限內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殘保金,與主管稅務機關簽訂了財稅庫銀三方協議的用人單位也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進行申報。
4.殘保金申報繳納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殘保金按年計算,原則上一次性繳納,對一次性繳納確有困難的用人單位,經稅務部門審核后,可分次繳納。分次繳納可按月或季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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