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障有關稅收優惠總結
一、醫療機構 (一)增值稅 1.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六項 2.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 醫療保障,稅收優惠[詳情]
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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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表的填報有什么注意事項?
答:為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稅務總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等部分表單樣式及填報說明進行了修訂,增加了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等數據項,并將升級優化稅收征管系統,力爭幫助企業精準享受優惠政策。在填報預繳申報表時,以下兩個方面應當重點關注:一是關注“應納稅所得額”和“減免所得稅額”兩個項目的填報。 企業所得稅,所得稅優惠[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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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支持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發展,促進工業經濟平穩運行,現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含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下同)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是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行業門類為制造業,且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4億元以下(不含4億元)的企業(以下稱制造業中型企業)和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的企業(以下稱制造業小微企業)。
銷售額是指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
二、本公告所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年銷售額按以下方式確定: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滿一年的企業,按照所屬期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銷售額確定;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滿一年的企業,按照所屬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銷售額/實際經營月份×12個月的銷售額確定;
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業,按照首個申報期銷售額/實際經營月份×12個月的銷售額確定。
三、延緩繳納的稅費包 延緩納稅[詳情]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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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風險評估
財稅風險評估主要對企業納稅狀況做出恰當的評估,揭示已存在的納稅風險,并對相應的納稅風險給予評級,以引起企業關注,降低企業未來潛在的稅務風險。
特別是要進行相關的稅務申報交納的,而在辦理相關的稅務過程中,需要處理好相關的風險,才能避免在納稅過程中遭遇風險問題。 財稅風險評估,財稅風險,評估[詳情]
202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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