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機構改革過后,現如今的普通發票能否繼續使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2018年第32號)規定:新稅務機構掛牌后,啟用新的稅收票證式樣和發票監制章。掛牌前已由各省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和原各省國稅機關已監制的發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 稅務熱門問題,稅務機構[詳情]
2021/5/26
40
個體工商戶如何享受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52號(以下簡稱《通知》)第一條規定: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實行由稅務機關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 增值稅,殘疾人增值稅優惠[詳情]
2021/6/23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