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
《重慶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已經2021年6月15日市第五屆人民政府第14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重慶市,醫療保障[詳情]
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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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障有關稅收優惠總結
一、醫療機構 (一)增值稅 1.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六項 2.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 醫療保障,稅收優惠[詳情]
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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