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籌劃方法有哪些?
1.企業身份選擇
但如果你是高科技企業,增加值比較高,選擇小規模納稅人更合算。 小規模納稅,稅收政策,增值稅籌劃[詳情]
202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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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成為一般納稅人如何享受免稅政策?
對于納稅人在季度中間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或由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期限核定為按季的,納稅人對應屬期申報銷售額均統一以季度銷售額30萬元【2021年4月1日后改為45萬】的標準來判斷是否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 小規模納稅,一般人納稅,免稅政策,2021年稅費政策[詳情]
20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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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3%征收率的減按1%征收增值稅政策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其中,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減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詳情]
20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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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降費政策操作指南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減稅,免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減稅降費政策,2021年稅務優惠政策,2021年小規模減稅
[詳情]
2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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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熱點問答(第十二期)
1.小規模納稅人3-5月征收率3%減按1%,但是由于會計操作失誤,3月開出的普通發票有的是1%的征收率,有的是3%的征收率,且3%征收率的發票由于聯系不上購買方已經無法收回,那么4月申報第一季度增值稅時,3月開錯的3%征收率發票是否應按照1%計算繳納增值稅?是否需要收回原發票并開具紅字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疫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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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曉增值稅起征點和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區別
起征點
1.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2.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里加以明確,“增值稅 增值稅,增值稅起征點[詳情]
2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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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由3%降為1%的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答: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詳情]
20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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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有何不同?
目前注冊公司的種類很多,但常見的只有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現在很多老板都不知道這兩者到底有什么不同,下面芒果財稅就和你一起來看看兩者的區別到底在哪里。
一:定義不同。 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詳情]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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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準的月(季)銷售額的口徑是什么?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規定,納稅人以所有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包括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合計銷售額,判斷是否達到免稅標準。同時,小規模納稅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在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仍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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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熱點問答
1.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是否可以不換領稅務Ukey開具發票?
答: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規定,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繼續使用現有設備開具發票,也可以自愿向稅務機關免費換領稅務Ukey開具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普通發票[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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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是怎么規定的?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免征增值稅,增值稅[詳情]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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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由3%降為1%的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詳情]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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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延長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
為進一步支持廣大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全面復工復業,現將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 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詳情]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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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詳情]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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