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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六稅兩費”優惠問答
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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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稅務局、省財政廳報經省政府同意后,聯合發布了《關于浙江省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通知》(浙財稅政〔2022〕4號),本期,我們為您收集整理了基礎篇問答,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01
“六稅兩費”優惠政策內容是什么?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以下簡稱2022年10號公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簡稱“六稅兩費”)。
02
浙江省“六稅兩費”減征比例是多少?
答:根據《浙江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浙江省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通知》(浙財稅政〔2022〕4號),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50%幅度減征“六稅兩費”。
03
享受“六稅兩費”優惠政策的主體有哪些?
答:2022年10號公告把享受“六稅兩費”優惠政策的主體,在原來《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基礎上,擴展增加了個體工商戶、小型微利企業。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中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因不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不屬于本次優惠的主體。
04
享受“六稅兩費”優惠政策有哪些條件?
答:2022年10號公告明確只要納稅人符合小規模納稅人、個體工商戶或小型微利企業任一一個身份就可以享受優惠政策。
其中,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判定以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結果為準。
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的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申報期上月末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兩個條件的,按規定辦理首次匯算清繳申報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在設立當月依照有關規定按次申報有關“六稅兩費”時,如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設立時同時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也可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05
“六稅兩費”與其他稅收優惠可以疊加享受嗎?
答:根據2022年第10號公告,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優惠政策,先行享受其他相關優惠,最后疊加享受“六稅兩費”減征稅收優惠。
06
申報“六稅兩費”減免優惠時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交資料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號)(以下簡稱2022年3號公告),納稅人自行申報享受減免優惠,不需額外提交資料。
07
納稅人未及時享受減免優惠如何處理?
答:2022年3號公告及解讀規定,為確保納稅人足額享受減免優惠,納稅人符合條件但未及時申報享受減免優惠的,可依法申請抵減以后納稅期的應納稅費款或者申請退還。對申請抵減以后納稅期的應納稅費款的,系統將在納稅人下次申報時,自動抵減同稅費種的應納稅費款。
08
政策有效期是何時?
答: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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