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者取得境內股息、分紅的稅收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同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即對非居民企業取得境內居民企業(含在境內及境外上市企業及非上市企業)股息分紅應按1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法規解讀,稅收處理[詳情]
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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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春雨潤苗”解難題 小微企業增活力
平度市稅務局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為動力,以“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為重點,聚焦小微企業發展難點問題,扎實開展“春雨潤苗”行動,深入廠礦企業、園區鄉村,上門服務,精準對接,宣傳和輔導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提供精準、貼心的涉稅服務,助力小微企業煥發生機。
青島品真源果蔬合作社是一家新成立的小微企業,主要經營果蔬種植和銷售,受種種因素影響,產品銷售困難,融資出現問題。為幫助該企業緩解資金壓力,平度市稅務局李園稅務所積極牽線搭橋,主動向銀行推送該企業納稅信用等級信息,將其作為銀行審批貸款的重要參考資料,企業很快拿到了急需的20萬元信用貸款。 助力小微企業,青島市[詳情]
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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