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2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納稅年度內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第1號,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年度匯算,稅前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公益性捐贈,企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費,年度匯算退稅,年度匯算補稅[詳情]
20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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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稅務部門多措并舉辦好惠民利企實事
今年以來,上海稅務部門結合黨史學習教育,聚焦解決納稅人繳費人難題,深入開展“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春風行動”,推出10類30項100條便民辦稅繳費舉措。其中,在提供個性化分類服務方面,推出了關注特殊人群、優化個稅匯算、助力小微企業、服務大型企業、支持區域發展等5項22條措施,不斷提升納稅人繳費人的體驗感和滿意度。 上海市[詳情]
202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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