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依據稅法規定,2020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以下簡稱“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稅務機關推出系列優化服務措施,加強年度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分類編制辦稅指引,通俗解釋政策口徑、專業術語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提示提醒服務,并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12366納稅服務平臺等渠道提供涉稅咨詢,幫助納稅人解決辦理年度匯算中的疑難問題,積極回應納稅人訴求。 個人所得稅[詳情]
2021/7/15
30
稅務系統開展2021年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成效初顯
小微穩,市場活;小微興,百業旺。
不久前召開的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指出,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作為產業鏈供應鏈的“毛細血管”和市場的“神經末梢”,對完善我國產業和市場體系發揮了獨特而重要的作用。一直以來,小微企業都是發展的生力軍、就業的主渠道、創新的重要源泉,但因自身抗風險能力較弱,小微企業更容易受到外部不利因素的沖擊,生產經營仍面臨較大困難,呵護小微企業成長是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的重要內容,是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關鍵之舉。
今年5月,作為“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稅務總局與全國工商聯聯合開展2021年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推出“惠苗政策進萬家”“助苗服務優體驗”“護苗成長促發展”3大類主題活動12項行動措施,幫助小微企業紓困發展,各地稅務部門按照稅務總局部署,與各地工商聯密切配合,共同促進“春雨潤苗”專項行動起好步、帶好頭、出好彩。
助力小微企業[詳情]
2021/8/14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