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沒有地址怎么辦
公司注冊地址的房屋可以是租賃的,也可以是自有的,但必須要有產權證明,產權證明包括:房產證、商品房買賣合同、村委會證明、土地使用證、拆遷安置協議等。無論是您租賃或自有的房屋在進行工商注冊登記時,工商部門必須要求提供該房屋的產權證明。所以您若是租賃的辦公場所,必須要房東提供產權證明。 注冊地址,產權證明[詳情]
202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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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操作要點解決建筑勞務掛靠業務中的疑難點
如果業主一定要將工程進度款支付給掛靠人本人,則被掛靠方、業主、掛靠人要簽訂三方委托付款協議。但是必須具體以下條件:被掛靠方拖欠掛靠人資金,業主拖欠被掛靠方工程進度款,三方構成債權債務關系。 勞務掛靠,建筑勞務掛靠[詳情]
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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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事項清單>的公告》的解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國務院常務會有關部署,深入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推進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稅務總局制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事項清單>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稅務行政[詳情]
20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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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修訂《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保障和監督廣東省各級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職責,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涉稅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修改)、《納稅擔保試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1號公布)、《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9號公布)、《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8號公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規則》(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8號公布)等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決定對《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7號公布)進行修訂。
現將修訂后的《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予以公告。本公告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修訂〈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7號)同時廢止。 廣東省,稅務行政[詳情]
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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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模式實操要點總結
房地產代建是由擁有土地的委托方發起訴求,由擁有項目開發建設經驗的專業代建方承接,雙方通過平等協商建立合作關系,最終實現共同盈利的一種合作開發模式。 納稅,納稅評估[詳情]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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