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一次性扣除政策,應如何享受?如何填報?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等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企業名單由省級及省級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減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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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精準服務助力本地中醫藥企業大膽“走出去”
長春市稅務局立足“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積極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將精準服務 “走出去”企業作為落實好黨中央和國家決策部署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結合全省服務企業工作熱潮和“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結合轄區內“走出去”企業吉林省北藥藥材加工有限公司實際需求,上門為企業提供國際稅收政策宣傳輔導,解決企業海外發展中遇到的國際稅收難題,堅定本地企業“走出去”發展信心,積極開拓海外項目。 長春市[詳情]
20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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