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 推行耕地保護“田長制”的實施意見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推行耕地保護“田長制”的實施意見
瓊府辦〔2021〕23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重要論述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嚴格保護耕地的決策部署,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完善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工作機制的意見》(自然資辦發〔2021〕33號)等有關規定,現就全省(不含三沙市、洋浦經濟開發區)推行耕地保護“田長制”管理,建立全過程閉環執法監管機制,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提出以下意見。 保護耕地[詳情]
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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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種中小微企業標準是什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 一、本公告所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是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行業門類為制造業,且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4億元以下(不含4億元)的企業(以下稱制造業中型企業)和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的企業(以下稱制造業小微企業)。 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詳情]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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