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道路運輸許可證需要什么資料
一、《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申請表》,請用黑色水筆正楷填寫,不得涂畫。
二、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證件必須在有限期內,必須為注冊在浦東新區的內資企業。
三、企業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非法人本人辦理,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證件必須在有效期內。授權委托書請按照窗口所提供的規范格式授權委托書填寫完整。身份證件請單獨復印。
四、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從業資格證原件及其復印件。擬聘用外地駕駛員的須提供本市公安部門發放的《外省市機動車駕駛人登記憑證》原件及其復印件(核名階段的企業不需提供)。證書必須在有效期內并未同一人所有。
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1)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2)車輛管理制度;(3)駕駛員管理制度;(4)行車安全檔案管理制度;)(5)行車安全監督檢查制度;(6)事故統計報告制度;(7)安全生產責任制度;(8)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六、已購置運輸車輛的企業提供:
(1)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行駛證上車輛所有人為申請單位名稱,車輛使用性質為貨運
(2)綜合性能檢測站開具的有效 代理辦證,許可證[詳情]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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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熱點問答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規定,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上述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規定,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企業所得稅,稅務問答[詳情]
202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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