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試點納稅人開具數電發票流程是什么?
答:納稅人通過企業業務登錄電子稅務局,選擇我要辦稅-開票業務-藍字發票開具-立即開票,選擇不同的發票類型,錄入開具內容,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校驗通過后,自動賦予發票號碼并按不同業務類型生成相應的數電發票。
2.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退稅審核不通過,顯示數據待審核,需要上傳相關資料,要如何處理?
答:退稅審核不通過,顯示需上傳資料,納稅人可進入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打開右上角消息中心,點擊【年度匯算提醒】退稅審核報送補充材料或說明的提醒消息,即可跳轉至年度匯算退稅審核補充資料界面。如消息中心沒有任何提示信息,納稅人可以參考以下步驟處理:(1)先撤銷退稅申請,然后首頁點擊“我要查詢”→“申報查詢”→“未完成”,點擊“更正”,申報成功后重新申請退稅;(2)納稅人重新提交退稅申請后,稅局審核時可通過局端【聯系納稅人】向納稅人發送消息,提示其上傳證明材料和填寫情況說明;(3)納稅人進入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打開右上角消息中心,點擊【年度匯算提醒】退稅審核報送補充材料或說明的提醒消息,即可跳轉至年度匯算退稅審核補充資料界面。
3.企業業務登錄入口取消了企業密碼,我沒有個人密碼,我現在要為企業辦稅該如何登錄?或者我忘記有沒有個人密碼了怎么辦?
答:企業業務、自然人業務、代理業務等入口的個人用戶密碼為原電子稅務局自然人賬戶密碼。個人用戶密碼的初始密碼為證件號碼后六位。首次使用初始密碼登錄后,為了保護您的賬號安全,系統會要求您修改個人初始密碼,修改完成后,個人初始密碼將置為無效,您可以使用新的個人用戶密碼重新進行登錄認證。如果忘記密碼或者不記得自己是否有個人用戶密碼,可以直接到登錄頁面右下方【忘記密碼】來設置新密碼。
4.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的查驗渠道有哪些?
答:單位和個人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驗;試點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稅務數字賬戶發票查驗模塊對數電發票信息進行查驗。
5.如何對藍字稅控發票開具紅字發票?
答:當開票方納稅人仍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時,應按原稅控紅沖流程開具紅字稅控發票;
當開票方納稅人已不再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僅使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發票時,可參照藍字數電發票紅沖流程發起《紅字信息確認單》并開具紅字數電發票。
6.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稅務數字賬戶“抵扣類勾選業務”模塊中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得進行用途勾選的有哪些?
答:下列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得進行用途勾選:(1)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2)已作廢的發票;(3)之前所屬期已確認用于其他用途的發票;(4)已用于冬奧會退稅的發票;(5)已全額沖紅的發票;(6)其他。
7.小型微利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是什么?
答: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規定:“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政策有關事項(一)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本公告第一條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終止執行。”
二、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文件有關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根據《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號)文件有關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8.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發票,在開具紅字發票時,能夠作廢紅字發票開具流程嗎?
答:具體規則如下:
(1)銷方發起無需確認的紅字確認單,未開具紅字發票前,允許銷方撤回;
(2)紅字確認信息發起方在提交紅字確認單后,對方尚未確認前,不允許修改,發起方可撤銷紅字確認單;
(3)購銷雙方任意一方發起且對方已確認的紅字確認單,發起方不允許撤銷紅字確認單,確認方可在確認后且未開具紅字發票前撤銷確認單;
(4)已開具紅字發票的紅字確認單不允許撤銷。
(5)發起紅字確認單后、開具紅字發票前,原藍字發票被認定異常憑證的,系統自動作廢紅沖流程。
9.試點納稅人如何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發起紅沖?
答:試點納稅人可登陸電子稅務局,依次選擇進入【開票業務】—【紅字發票開具】—【紅字發票確認信息錄入】,也可以通過【稅務數字賬戶】—【紅字信息確認單】—【紅字發票確認信息錄入】,選擇對應藍字發票發起紅沖。
10.試點納稅人取得的代開農產品免稅普通發票或3%征收率的農產品專用發票,進行發票用途確認時,無法進行抵扣勾選和農產品加計扣除勾選,如何處理?
答:試點納稅人取得的代開農產品免稅普通發票和3%征收率的農產品專用發票時,如因商品名稱未使用自動匹配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而導致發票信息無法歸集到“待處理農產品發票”模塊時,試點納稅人可通過“發票用途確認”-“抵扣類勾選業務”-“抵扣勾選”模塊中的“代開補錄”進行代開農產品普通發票和3%征收率的農產品專用發票的發票信息補錄,補錄成功后,即可在抵扣勾選明細中看見該發票的明細數據,并可對該發票進行9%抵扣勾選,勾選提交后,用于當期進項稅額抵扣。如為農產品深加工企業,該發票的明細數據和計算結果,轉入“農產品加計扣除勾選”模塊。
當該筆農產品被實際領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時,選擇該發票并填寫本次加計扣除稅額進行1%加計扣除,提交完成后,即可在當期進行增值稅申報表預填和進項稅額抵扣。
11.試點納稅人發票開具金額額度如何確定?
答:發票開具金額額度包括三類:開具金額總額度、初始開具金額總額度和剩余可用額度。
開具金額總額度,也稱總授信額度,是指一個自然月內,試點納稅人發票開具總金額(不含增值稅)的上限額度,包括試點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數電發票、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以下簡稱紙質專票)和增值稅紙質普通發票(折疊票,以下簡稱紙質普票)的上限總金額以及可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紙質專票、紙質普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式,以下簡稱“卷式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上限總金額。
初始開具金額總額度,是指試點納稅人首次使用數電發票時,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賦予該納稅人的當月發票可開具金額上限額度。
剩余可用額度,是指在一個自然月內,試點納稅人開具金額總額度扣除已使用額度。其中,已使用額度包括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發票金額,以及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紙質專票、紙質普票、卷式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領用份數和單張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之積(存在多種不同版式的發票應分別計算并求和,下同)。
12.小規模納稅人適用1號公告政策應如何開具發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規定:“四、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適用1號公告第一條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的,納稅人可就該筆銷售收入選擇放棄免稅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適用1號公告第二條規定的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的,應按照1%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納稅人可就該筆銷售收入選擇放棄減稅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
13.什么企業需要附送年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規定:“一、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并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就其與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進行關聯申報,附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2016年版)》。”
14.一般納稅人可以享受“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號)規定:“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適用
(一)適用“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以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匯算清繳)結果為準。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按規定辦理匯算清繳后確定是小型微利企業的,除本條第(二)項規定外,可自辦理匯算清繳當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納稅人依據2021年辦理2020年度匯算清繳的結果確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二)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申報期上月末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兩項條件的,按規定辦理首次匯算清繳申報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設立時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兩項條件的,設立當月依照有關規定按次申報有關“六稅兩費”時,可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按規定辦理首次匯算清繳后確定不屬于小型微利企業的一般納稅人,自辦理匯算清繳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按次申報的,自首次辦理匯算清繳確定不屬于小型微利企業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新設立企業按規定辦理首次匯算清繳后,按規定申報當月及之前的“六稅兩費”的,依據首次匯算清繳結果確定是否可申報享受減免優惠。
新設立企業按規定辦理首次匯算清繳申報前,已按規定申報繳納“六稅兩費”的,不再根據首次匯算清繳結果進行更正。
(三)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小型微利企業、新設立企業,逾期辦理或更正匯算清繳申報的,應當依據逾期辦理或更正申報的結果,按照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六稅兩費”減免稅期間申報享受減免優惠,并應當對“六稅兩費”申報進行相應更正。
二、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時“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適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自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增值稅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應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而未登記,經稅務機關通知,逾期仍不辦理登記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上述納稅人如果符合本公告第一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和新設立企業的情形,或登記為個體工商戶,仍可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
六、其他
(一)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2021年新設立企業,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按照本公告第一條第(二)項、第(三)項執行。”
15.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票時,備注信息如何填寫?
答:發票備注信息是指納稅人根據所屬行業特點和生產經營需要,自行額外增加的發票信息。發票備注信息項目可以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中“信息維護”模塊預設的相應“場景模板”添加或開票時直接選擇“附加項目”單個添加編輯,添加相應的“場景模板”;也可以直接在備注信息輸入框中填寫。
16.從事建筑工程作業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建筑安裝業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6〕127號)第三條規定:“從事建筑安裝業工程作業的其他人員取得的所得,分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17.試點納稅人可以在“進項稅額轉出情況查詢”模塊查詢到哪些數據?
答:試點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稅務數字賬戶“進項稅額轉出情況查詢”模塊查詢本單位的進項稅額轉出數據,具體可查當前及以前所屬期轉出的異常憑證統計表、轉出異常憑證具體明細、當前及以前所屬期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需購貨方轉出的信息。
18.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標準是什么?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19.試點納稅人發起紅字發票開具流程后,對方的確認是否有時限要求?
答:有。發起沖紅流程后,開票方或受票方需在72小時內進行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的,該流程自動作廢,需開具紅字發票的,應重新發起流程。
20.什么企業在報送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時,應當填報國別報告?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規定:“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業,應當在報送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時,填報國別報告:
(一)該居民企業為跨國企業集團的最終控股企業,且其上一會計年度合并財務報表中的各類收入金額合計超過55億元。
最終控股企業是指能夠合并其所屬跨國企業集團所有成員實體財務報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業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企業。
成員實體應當包括:
1.實際已被納入跨國企業集團合并財務報表的任一實體。
2.跨國企業集團持有該實體股權且按公開證券市場交易要求應被納入但實際未被納入跨國企業集團合并財務報表的任一實體。
3.僅由于業務規模或者重要性程度而未被納入跨國企業集團合并財務報表的任一實體。
4.獨立核算并編制財務報表的常設機構。
(二)該居民企業被跨國企業集團指定為國別報告的報送企業。
國別報告主要披露最終控股企業所屬跨國企業集團所有成員實體的全球所得、稅收和業務活動的國別分布情況。
六、最終控股企業為中國居民企業的跨國企業集團,其信息涉及國家安全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豁免填報部分或者全部國別報告。
……
八、企業雖不屬于本公告第五條規定填報國別報告的范圍,但其所屬跨國企業集團按照其他國家有關規定應當準備國別報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稅務機關可以在實施特別納稅調查時要求企業提供國別報告:
(一)跨國企業集團未向任何國家提供國別報告。
(二)雖然跨國企業集團已向其他國家提供國別報告,但我國與該國尚未建立國別報告信息交換機制。
(三)雖然跨國企業集團已向其他國家提供國別報告,且我國與該國已建立國別報告信息交換機制,但國別報告實際未成功交換至我國。”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