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按照在黨史學習教育中開展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要求,切實減輕納稅人、繳費人申報負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務總局決定全面推行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工作。現解讀如下 增值稅,消費稅,附加稅[詳情]
我公司從事多業經營,在判斷是否符合制造業條件時,收入總額的口徑如何掌握?
答:收入總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執行,具體是指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 多業經營稅收,企業所得稅法[詳情]
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政策文件-政策解讀-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政策文件-政策解讀-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政策文件,政策解讀,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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