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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問答 個體經營者是否屬于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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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遼寧熱點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5〕6號)第六條的規定:條例第二條所稱的單位,是指各類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
條例第二條所稱個人,包括個體經營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8號)第二條的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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