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部門“春風行動”百條措施落實逾八成
今年上半年,我國新辦涉稅市場主體累計達624.3萬戶,同比增長27.3%;“春風行動”百條措施已落實82%、社保繳費“網上辦”“掌上辦”占比逾9成;1085名犯罪嫌疑人在打擊虛開騙稅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震懾下主動投案自首……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新出爐的一組組數據,不僅反映出我國經濟運行穩中加固、穩中向好,也凸顯出稅務工作落地落細、便民惠民。 春風行動,首違不罰,納稅人,一站式[詳情]
20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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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依據稅法規定,2020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以下簡稱“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稅務機關推出系列優化服務措施,加強年度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分類編制辦稅指引,通俗解釋政策口徑、專業術語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提示提醒服務,并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12366納稅服務平臺等渠道提供涉稅咨詢,幫助納稅人解決辦理年度匯算中的疑難問題,積極回應納稅人訴求。 個人所得稅[詳情]
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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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最新文件
有關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人民團體,有關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財政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財政部、各地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十四五”期間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1〕23號)、《財政部?中央宣傳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十四五”期間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關稅〔2021〕24號)規定,為落實科研院所等科研機構免稅進口科學研究、 最新文件[詳情]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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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40號)規定:“一、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 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職工工傷,工傷,工傷賠償計算明細,深圳市最低工傷賠償標準,2022調整工傷傷殘津貼,工傷保險傷殘待遇[詳情]
202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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