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收回已核銷的貸款,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銀行收回已核銷的以攤余成本計量的貸款,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貸款”科目,貸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貸款”科目;借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貸記“信用減值損失”科目;或者采用簡化處理,即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信用減值損失”科目。 會計問答[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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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稅務機關聯手全國工商聯扶助小微企業發展
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作為產業鏈供應鏈的“毛細血管”和市場的“神經末梢”,對完善中國產業和市場體系發揮了獨特而重要的作用。量大面廣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是就業的“大容納器”,他們提供了85%的城鎮就業崗位,相當程度上支撐了4.4億城鎮就業人員、近2.9億農民工就業。但因自身抗風險能力較弱,小微企業更容易受到外部不利因素的沖擊,生產經營仍面臨不少困難。 助力小微發展,貴州省[詳情]
20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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