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發[2021]14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本市行政區域內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見附件1);征收農用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其補償標準按照同一區片的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土地補償費由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征地實施機構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44號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分配。[詳情]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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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預繳增值稅,如何繳納城建稅及附加等三問!
1.個人購買住房繳納契稅時如何證明家庭唯一?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契稅辦理流程取消(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1號)規定:“一、納稅人在申請辦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稅優惠時,無須提供原民政部門開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詳情]
20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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