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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 熱點問答 12366熱點問題2023年第3期(下半月)
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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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云南熱點問答
1.納稅人向哪里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號)第九條規定:“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托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的,向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申報。
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2022年向納稅人累計發放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金額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單位為納稅人代辦匯算的,向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為方便納稅服務和征收管理,匯算期結束后,稅務部門將為尚未辦理申報的納稅人確定其主管稅務機關。”
2.納稅人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需要提交什么資料,保存多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號)第八條規定:“納稅人辦理匯算,適用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附件2、3),如需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惠的,還應按規定一并填報相關信息。納稅人需仔細核對,確保所填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納稅人、代辦匯算的單位,需各自將專項附加扣除、稅收優惠材料等匯算相關資料,自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
存在股權(股票)激勵(含境內企業以境外企業股權為標的對員工進行的股權激勵)、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等情況的單位,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報告、備案。”
3. 納稅人在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可享受的稅前扣除有哪些?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號)第四條規定:“下列在2022年發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一)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二)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四)符合條件的個人養老金扣除。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4.電子稅務局登錄方式優化升級后企業用戶密碼登錄時需要輸入哪些信息?
答:第一步:輸入企業社會代碼以及企業法人、財務負責人或辦稅人員的身份信息(身份證件號碼、手機號碼或注冊用戶名)及自然人密碼;
第二步:選擇短信驗證(通過手機號獲取驗證碼)或掃碼驗證(請下載使用云南稅務 APP 或個人所得稅 APP 掃碼,點擊右上角“+”掃一掃功能,掃描屏幕中的二維碼。個人所得稅 APP 需要先登錄再掃碼)成功后,即可完成登錄。
5.電子稅務局登錄方式優化升級后企業如何添加辦稅員、開票員?
答:方式一:企業添加自然人確認。
(1)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從“企業業務”入口登錄電局后,在【企業賬戶中心】的【添加辦稅人員】模塊進行添加。
(2)被添加辦稅人員通過電子稅務局的“自然人業務”入口進入【自然人賬戶中心】或“企業業務”入口登錄頁面去做確認授權。若辦稅人員未在電子稅務局注冊個人賬號的,企業無法新增該辦稅人員,系統將提示該辦稅人員尚未注冊,應由辦稅人員先完成注冊后,再添加該辦稅人員。
舉例:A 公司想要新增一名辦稅人員小王,于是 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張總通過電子稅務局新增了辦稅人員小王,稅務機關通過電子稅務局向小王推送待確認的授權信息。小王登錄電子稅務局對推送的授權信息進行確認后,關聯關系即建立,小王成為 A 公司辦稅員。
方式二:自然人申請企業確認授權。
(1)自然人通過“自然人業務”入口登錄電子稅務局,在【自然人賬戶中心】的【企業授權管理】-【申請企業授權】進行添加。(2)企業通過電子稅務局的【企業賬戶中心】-【人員權限管理】-【待確認辦稅人員】做確認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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