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取得房屋拆遷補償款該不該交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增值稅[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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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稅務局關于開展2021年稅收調查工作的通知
稅收調查工作是服務稅制改革、加強財稅管理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請您遵循“真實、準確、完整”的原則填報調查數據。為方便調查企業正確使用稅收調查模塊,我局已制作了教學視頻及操作手冊。 天津市稅務,天津市稅務局[詳情]
20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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