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 對哪些 特定 事項 的捐贈支出 可以 在企業所得稅 前全額 扣除 ?
一.《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公室關于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公室2019年第49日)規定:一、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包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及直屬機構,用于目標扶貧地區的扶貧捐款支出,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實際扣除。在政策執行期間,目標扶貧地區實現扶貧的,可以繼續適用上述政策。目 企業所得稅,全額扣除[詳情]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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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選擇按季納稅)卻不能享受小微優惠的幾種情形
情形一:代開或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收入不能享受小微增值稅優惠。
某納稅人某季銷售額為6萬元,均為代開或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收入,則該季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也不能享受小微增值稅優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編寫《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第十一條規定,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者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免稅規定的,不得開 小微優惠,納稅優惠[詳情]
2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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