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征管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2021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宣布,“對先進制造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3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從今年4月1日起,將運輸設備、電氣機械、儀器儀表、醫藥、化學纖維等制造業企業納入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范圍,實行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近期,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明確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5號,以下簡稱15號公告),為確保相關政策能夠落實到位,稅務總局制發本公告,就先進制造業留抵退稅有關征管問題進行了明確。
本公告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實現征管操作辦法與稅費優惠政策同步發布、同步解讀,增強政策落實的及時性、確定性、一致性。為方便納稅人準確理解、精準享受相關政策,現就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增值稅,退稅[詳情]
20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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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企業的促銷時的稅收風險防范
基礎設施建設費”是指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供暖、排污、排洪、消防、通訊、照明、有線電視、寬帶網絡、智能化等社區管網工程費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園林、景觀環境工程費用等。 [詳情]
20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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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稅收選擇權 “最優選項”是考題
納稅人的稅收選擇權包括適用政策的選擇權、納稅方式的選擇權、稅務處理的選擇權等多項內容,廣泛存于不同稅種和稅收征管規定中。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僅2020年1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出臺的涉稅規范性文件中,含有納稅人 增值稅,增值稅減免[詳情]
2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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