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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開票試點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對數電票進行了勾選確認,如需沖紅,開票方應如何操作?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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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如果發票已經做了用途確認和入賬確認,可由銷售方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發起《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購買方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確認即可開票;或者由購買方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發起《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銷售方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的【我要辦稅】-【開票業務】-【紅字發票開具】-【紅字發票確認信息處理】模塊點擊確認,即可開具紅字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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