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可通過什么渠道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答: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規定:“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 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匯算[詳情]
20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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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轉化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備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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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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