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取消代開貨物運輸業發票預征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 稅務問答,個人所得稅[詳情]
20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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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于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的解讀
電子發票,電子發票的趨勢,電子發票全面普及,電子發票信息化,全面實行電子發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全面推行電子發票,全面推行電子發票改革,數字化的電子發票,推行電子發票,增值稅電子發票[詳情]
202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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