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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是否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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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熱點解讀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通知》(財稅〔2010〕44號)規定:“經國務院批準,為支持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對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二、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7號)的規定:“……為貫徹落實城市維護建設稅法,現將稅法施行后繼續執行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優惠政策公告如下:
……
3.對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具體操作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通知》(財稅〔2010〕44號)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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