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 對哪些 特定 事項 的捐贈支出 可以 在企業所得稅 前全額 扣除 ?
一.《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公室關于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公室2019年第49日)規定:一、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包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及直屬機構,用于目標扶貧地區的扶貧捐款支出,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實際扣除。在政策執行期間,目標扶貧地區實現扶貧的,可以繼續適用上述政策。目 企業所得稅,全額扣除[詳情]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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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同一方重大影響的企業之間是否構成關聯方關系?
受同一方重大影響的企業之間不構成關聯方。例如,同一個投資者的兩家聯營企業之間不構成關聯方;僅擁有同一位關鍵管理人員的兩家企業之間不構成關聯方,某人既是一家企業的關鍵管理人員,同時又能對另一家企業實施重大影響,在不存在其他關聯方關系的情況下,這兩家企業不構成關聯方。 關聯方關系,關聯方[詳情]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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