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發布三個稅費優惠政策指引 推動稅費紅利直達快享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稅費優惠政策指引》《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將分散于不同稅種單行文件中的稅費優惠政策進行分類匯集、全面解讀,便于不同類型納稅人繳費人及時全面知政策、會操作、能享受,推動稅費優惠政策直達快享。 貴州省,稅收優惠政策[詳情]
20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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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最新條例
國務院令第36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三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經法定的審批機關批準減稅、免稅的納稅人,應當持有關文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稅、免稅手續。減稅、免稅期滿,應當自期滿次日起恢復納稅。
享受減稅、免稅優惠的納稅人,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減稅、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 免稅優惠,納稅義務[詳情]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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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稅務籌劃技巧
1、稅收籌劃具有主觀性 納稅人應努力提高自身的主觀判斷能力,如果一旦失誤,將會使稅收籌劃演變為偷稅、避稅行為,輕則補稅罰款,重則受到刑事處罰。
2、稅收籌劃具有條件性 一切稅收籌劃方案,都是在一定條件下選擇與確定的,并且也是在一定條件下組織實施的。
稅收籌劃的條件至少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其一是納稅人自身的條件,主要是納稅人的經濟活動;其二是外部條件,主要是財務與稅收政策。
而納稅人的經濟活動與稅收政策等條件都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如果條件發生了變化,那么原來的稅收籌劃方案可能就不適用了,原本是合法的東西甚至會變成違法的事情,稅收籌劃也就會失敗。 稅務籌劃,稅務統籌[詳情]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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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未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追溯調整問題解析
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會計,稅務[詳情]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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