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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政策文件-熱點問答-請問納稅人在什么情況下會被認定為非正常戶?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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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疆熱點問答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收征管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8號)文件規定,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進行納稅申報,稅務機關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納稅人逾期不改正的,稅務機關可按規定處理。若納稅人負有納稅申報義務,但連續三個月所有稅種均未進行納稅申報的,稅收征管系統自動將其認定為非正常戶,并停止其發票領用簿和發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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