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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綜合申報范圍公告中,暫不適用綜合申報的情形有哪些?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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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關于擴大綜合申報范圍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公告2022年第9號)的規定:“一、綜合申報范圍下列情形暫不納入綜合申報范圍:
(一)非居民企業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及環境保護稅跨區申報;
(三)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預繳申報。”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212191640418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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