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稅收現代化 服務高質量發展
稅收事業作為黨百年奮斗歷程的重要組成部分,薪火相傳、生生不息,奮力譜寫了初心不改、利國為民的稅收華章。
百年來,黨在團結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接續奮斗中,根據形勢任務的發展,審時度勢提出了一系列稅收政策、措施和主張,對促進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稅收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強調要發揮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為推動稅收改革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國家稅務總局黨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稅收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確立了以“帶好隊伍、干好稅務”為主要內容的新時代稅收現代化建設總目標,提出并不斷充實完善了“六大體系”的具體目標內容,堅持一張藍圖繪到底、錨定目標不放松,堅持不斷探索勇創新、埋頭苦干抓落實,推動稅收事業在現代化發展之路上奮力前行。 推進稅收,提高服務[詳情]
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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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哪些稅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 三、延緩繳納的稅費包括所屬期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繳納)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除外)、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的稅費。
四、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在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后,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全部稅費。延緩的期限為3個月。延緩期限屆滿,納稅人應依法繳納緩繳的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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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公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詳情]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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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好稅制改革重頭戲
稅收,一頭連著國計,一頭連著民生。回顧近百年來的稅收發展歷程,稅收事業在黨的領導下不斷發展壯大,同時也為黨的事業發揮了重要作用。革命戰爭年代,紅色稅收始終與中國共產黨的建立和發展息息相關,一大批稅務工作者為保障供應、籌集經費、抵御強敵奉獻心血甚至生命。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全國統一的稅務機關迅速建立,稅收制度初步建立完善。改革開放時期,從完善涉外稅制到實施“利改稅”,從全面推進工商稅制改革到分稅制改革,稅收的職能作用日益顯現。
黨的十八大以來,稅收事業蓬勃發展,確立了以“帶好隊伍、干好稅務”為主要內容的新時代稅收現代化建設總目標,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地位明顯提升,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日益彰顯。 稅制改革[詳情]
202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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