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部分稅費種銷售額如何確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 二、本公告所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年銷售額按以下方式確定: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滿一年的企業,按照所屬期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銷售額確定;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滿一年的企業,按照所屬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銷售額/實際經營月份×12個月的銷售額確定;
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業,按照首個申報期銷售額/實際經營月份×12個月的銷售額確定。 [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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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型企業出口免抵退稅處理
退稅,理論上退的是出口貨物購進環節的進項,但計算退稅指標金額時,是用離岸價格,而不是購進金額,原因在于無法明確企業外購的貨物中多少用于生產出口貨物,多少用于內銷,而內銷部分對應原材料的進項是不能退稅 生產型企業,免抵退稅[詳情]
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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