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稅務系統優化納稅服務辦好惠民實事
芳菲四月,春意正濃。河北省稅務系統以第30個全國稅收宣傳月和連續第八年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為契機,圍繞“稅收惠民辦實事,深化改革開新局”和“優化執法服務,辦好惠民實事”主題,采取多種形式、多項舉措,用心解讀稅費優惠政策和便民辦稅服務措施,扎扎實實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不斷提升納稅人繳費人滿意度和獲得感。 納稅服務,河北省[詳情]
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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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深入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推進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務市場主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稅法)等相關規定,對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公告如下: 企業所得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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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最近,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以下簡稱本公告),明確了6項企業所得稅政策操作執行口徑。這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的具體措施,是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的具體體現。現就該公告具體內容解讀如下: 企業所得稅,政策征管[詳情]
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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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整合出口退稅信息系統 更好服務納稅人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積極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更好服務市場主體,按照在黨史學習教育中開展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要求,稅務總局將金稅三期工程系統和出口退稅管理系統進行了整合,在金稅三期工程系統中開發了出口退稅管理模塊。本次系統整合工作,堅持為民便民,以優化執法服務、辦好惠民實事為導向,大幅簡并優化了出口退(免)稅申報、報送資料、辦稅程序、證明開具和分類管理等措施,增加了便捷服務功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優化退稅,服務納稅人[詳情]
2021/7/9
28
稅務總局推出系列服務措施提升企業退稅效率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稅務總局聚焦納稅人辦稅需求,持續深化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推出簡化辦稅流程、精簡申報表單、智能化改造退稅審核功能等一系列出口退稅服務舉措,并對出口退稅信息系統進行整合優化,逐步建設以服務出口企業為中心、以稅收大數據為驅動力的智慧退稅系統。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6月30日,新系統在全國順利上線,將進一步減輕出口企業退稅負擔,更好服務外貿市場主體、助力外貿高質量發展。 企業退稅,服務措施[詳情]
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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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曝光5起增值稅發票虛開騙稅典型案例
為了維護正常的經濟稅收秩序,在稅務總局、公安部、海關總署、人民銀行四部委打擊虛開騙稅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各地稅務、公安等部門通力合作,在開展打擊虛開騙稅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中,破獲多起虛開騙稅案件,對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懾 發票,騙稅,增值稅[詳情]
202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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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發布〈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的公告》的解讀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號,以下簡稱財稅6號公告)和《財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研發機構采購設備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1號,以下簡稱91號公告)的規定,延長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政策的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為便于研發機構辦理國產設備退稅,我們修訂發布了《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解讀如下: 研發機構,退稅管理,[詳情]
20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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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服務出實招!助力企業享紅利添活力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推進“放管服”改革,為企業降成本增活力,稅務部門不斷創新服務手段,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推送“稅費政策明白卡”等方式,推動稅費優惠政策落實落細,助力企業發展壯大。 企業服務,企業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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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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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稅務優化營商推新舉措
全國首家實現增值稅留抵退稅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退稅“報退合一”,將小額智能便捷退稅限額由500元漲至5000元,惠及萬千小微企業,國內率先實現增值稅發票“全票種、全流程、全線上”自動審批……記者6月16日獲悉,北京市稅務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的系列化改革又有了新舉措。 北京市,稅務優化[詳情]
20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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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出服務專員制度 打造重大項目稅務服務新模式
重大項目是經濟增長的“生命線”,是拉動地方發展的重要引擎。近日,浙江省稅務部門將重大項目稅務專員服務納入“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實踐活動,暢通政策落地“最后一米”,讓減稅降費惠企政策精準直達企業,為推動浙江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稅務力量。 浙江,稅務服務,服務專員[詳情]
20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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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推出系列服務措施提升企業退稅效率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稅務總局聚焦納稅人辦稅需求,持續深化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推出簡化辦稅流程、精簡申報表單、智能化改造退稅審核功能等一系列出口退稅服務舉措,并對出口退稅信息系統進行整合優化,逐步建設以服務出口企業為中心、以稅收大數據為驅動力的智慧退稅系統。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6月30日,新系統在全國順利上線,將進一步減輕出口企業退稅負擔,更好服務外貿市場主體、助力外貿高質量發展。
這是稅務總局在黨史學習教育不斷走深走實的重要階段,結合開展“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推出的又一重要舉措。 退稅效率,服務措施[詳情]
2021/7/8
22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事項清單>的公告》的解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國務院常務會有關部署,深入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推進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稅務總局制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事項清單>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稅務行政[詳情]
20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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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征管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2021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宣布,“對先進制造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3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從今年4月1日起,將運輸設備、電氣機械、儀器儀表、醫藥、化學纖維等制造業企業納入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范圍,實行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近期,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明確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5號,以下簡稱15號公告),為確保相關政策能夠落實到位,稅務總局制發本公告,就先進制造業留抵退稅有關征管問題進行了明確。
本公告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實現征管操作辦法與稅費優惠政策同步發布、同步解讀,增強政策落實的及時性、確定性、一致性。為方便納稅人準確理解、精準享受相關政策,現就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增值稅,退稅[詳情]
20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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