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招讓“業務招待費”納稅籌劃達到極致
第一招:正確核算業務招待費 1.因業務開展的需要,招待客戶就餐,會計核算上列招待費; 2.員工食堂就餐、活動聚餐、加班聚餐,會計核算上列職工福利費; 3.員工出差就餐,在標準內的餐費,會計核算上列差旅費; 4.企業組織員 納稅,納稅籌劃[詳情]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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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選擇按季納稅)卻不能享受小微優惠的幾種情形
情形一:代開或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收入不能享受小微增值稅優惠。
某納稅人某季銷售額為6萬元,均為代開或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收入,則該季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也不能享受小微增值稅優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編寫《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第十一條規定,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者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免稅規定的,不得開 小微優惠,納稅優惠[詳情]
2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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