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采選洗一體化的礦山企業,既生產原礦產品又生產選礦產品,如何申報繳納資源稅?
答:資源稅法第三條規定,應稅產品為礦產品的,包括原礦和選礦產品。也即,資源稅的征稅對象包括原礦和選礦。如何平衡原礦、選礦的稅負,是資源稅必須解決的問題。資源稅改革試點期間,我們通過設置折算率、換算比,較好地實現了原礦和選礦之間的稅負公平。資源稅立法將設置折算率、換算比的做法,改為授權各省根據本省應稅資源的品位、開采條 資源稅,納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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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增值稅改革即問即答
一、請問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是否只有四項服務對應的進項稅額允許加計抵減?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公告”)第七條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增值稅,深化增值稅改革[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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