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最新條例
國務院令第36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三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經法定的審批機關批準減稅、免稅的納稅人,應當持有關文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稅、免稅手續。減稅、免稅期滿,應當自期滿次日起恢復納稅。
享受減稅、免稅優惠的納稅人,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減稅、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 免稅優惠,納稅義務[詳情]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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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薪金這樣規劃可降稅負
一、工資薪金的稅前扣除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按規定稅前扣除: 1、企業實際發生的 2、合理的 3、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 4、必須實際支付的 5、屬于稅法中的工資薪金,不屬于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 降稅,企業降稅[詳情]
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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