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系統以推進涉稅事項跨省“通辦”促稅務“放管服”改革深化
在上海,不用出門就能完成江蘇的稅務登記;
在成都,可以辦理公司在渝業務的稅款預繳申報;
在河北,線上即可辦好北京企業搬遷的涉稅手續;
在全國各地,自然人納稅人都可打印完稅證明……
近期以來,稅務部門將學習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的成果轉化為辦實事、開新局的實際行動,將便利納稅人繳費人,作為貫徹“為人民服務”宗旨、檢驗黨史學習教育成果的具體體現。越來越多涉稅事項實現異地“通辦”,就是其中一項內容。 [詳情]
202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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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取得房屋拆遷補償款該不該交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增值稅[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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