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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問答 海關代征進口環節增值稅開據的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標明有兩個單位名稱,哪個單位允許抵扣稅款?
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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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遼寧熱點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進口環節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抵扣稅款管理的通知》(國稅發〔1996〕32號)第一條的規定:對海關代征進口環節增值稅開據的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標明有兩個單位名稱,即既有代理進口單位名稱,又有委托進口單位名稱的,只準予其中取得專用繳款書原件的一個單位抵扣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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