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降費政策操作指南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減稅,免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減稅降費政策,2021年稅務優惠政策,2021年小規模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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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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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要簡并稅費申報?
為什么要簡并稅費申報?為了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提高辦稅效率,提升辦稅體驗,稅務總局在2019年成功推行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合并申報的基礎上,擴大合并申報范圍,實行財產行為稅各稅種合并申報,并開展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試點。 簡并稅費申報,納稅,附加稅費[詳情]
202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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