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財政補貼等增值稅政策問題即問即答
1.某新能源汽車企業(yè)2020年才收到2019年銷售新能源汽車的中央財政補貼,請問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答:從2020年1月1日起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是指納稅人2020年1月1日以后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取得的財政補貼。納稅人2020年1月1日后收到2019年12月31日以前銷售新能源 稅務問答,納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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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注銷前留抵增值稅進項稅如何處理
在企業(yè)注銷前,如果還存在非貨幣性資產(chǎn)的,需要銷售變現(xiàn)或者分配給股東(投資者)等,無論是銷售還是分配等視同銷售,都會產(chǎn)生增值稅銷項稅額,留抵稅額應先從銷項稅額抵扣 企業(yè)注銷,增值稅進項稅[詳情]
20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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