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 8月1日起全國推行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增值稅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宣布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整合,啟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繳表》及其附列資料和《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廢止文件及條款清單》所列文件、條款同時廢止。 增值稅[詳情]
2021/7/19
32
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是否有車船稅稅收優惠?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規定:“一、對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
(一)減半征收車船稅的節能乘用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 車船稅,稅收優惠[詳情]
2021/7/5
17